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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拟立法禁售禁放烟花爆竹
伴随公众对空气污染的重视,烟花爆竹全部禁售已进入立法视界,从23日举行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传出音讯,《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已列入本届市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方案。
今年年初,市人大代表李韶平在书面定见中提出,禁售禁放烟花爆竹,无妨学习广州经历。1992年,广州公布烟花爆竹管理条例,并于1995年、1996年和2006年三次修订;将广州绝大部分区域都划为禁售禁放区,若违法点燃烟花爆竹,对单位和自己进行罚款。
厉明等16位市人大代表向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方案,主张修订《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,规则上海市全部禁售烟花爆竹,扩展禁放区域,修改处分条款。这一次该方案被大会列为正式立法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