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搬家炮”不再扰民 九江城区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
随着今年5月1日来临,九江市首部地方性法规——《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》将正式实施,意味着除规定的春节前后时间外,九江城区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4月29日,记者走访了解到,不少市民有被半夜“搬家炮”惊醒的经历,对该条例实施拍手称快,但也有市民对落实到位表示担忧。
市民期待《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》实施
市民刘敏告诉记者,他居住在九江汽车站旁边附近的小区,由于小区是新建的,经常有新住户搬进后,半夜喜欢放“搬家炮”。特别是在临近春节期间,这种现象比较多。他有时刚睡着就被小区里的鞭炮声惊醒,之后久久不能入睡,从而影响到第二天工作。
市民杨春认为,搬新家要在半夜放鞭炮是个不好的习惯。在农村,村民居住相对分散,半夜放鞭炮对他人造成的影响会比较小,可在城市里不一样,上千户居民集中在一个面积狭小的小区,半夜鞭炮声响起,会影响多数人休息。既然市民从农村来到了城市,那就应该丢掉不合时宜的习惯,为自己和他人创造更好的生活。
“在城市里,燃放鞭炮不仅会带来空气污染,更会带来噪音污染。社会在发展,时代在进步,市民可以用其他方式代替鞭炮以表达喜悦或悲痛的情感。”市民金磊说,比如市民乔迁时,可以在房子挂些字、画,播放喜庆的音乐,在房子里放些木柴,这同样能表达自己美好情感,且不会影响到他人。希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后,市民能够改变陋习。
记者采访了解到,在绝大部分市民期待城区平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的同时,也有部分市民对条例能否落实到位心存疑虑。
市民余亮担忧地说,半夜时,有人将稍短的鞭炮在放在燃放,等其他居民惊醒后准备寻找证据,可放鞭炮的人已经离开,加上没有监控视频,这样导致无法获得有力证据,即使向执法部门举报,恐怕也无济于事。他希望相关部门在执行中堵住各种漏洞,严格落实条例。
每起举报线索经查实后可奖励500元
据了解,最近九江各区先后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会,对法规精神进行解读,与相关单位签订了“责任状”,公安、执法、环保、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宣传队和督导队,对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。4月10日至17日,浔阳区公安、执法、安监、市监等部门再次深入辖区内47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检查,查处无证经营、通过非法渠道进货的零售店。
两个月来,九江城区公安机关共印制、张贴、发放宣传品10万余份,悬挂横幅267条,开展宣传活动97次。5月1日起,每天九江警方将派出500人的街面巡逻,如发现有违犯者,将依照《条例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。
如果未按规定要求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不听劝阻、继续燃放,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公务,情节严重的,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。《条例》规定,九江市城区具体实施范围内,除每年农历腊月23日至正月15日允许燃放外,其他时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九江各区各部门将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,经查实举报的线索,每起举报奖励500元。奖励对象由四区政府(管委会)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,奖励经费由四区政府(管委会)财政保障。此外,单位干部职工违反《条例》规定,发生2人次以上情形的,取消该单位年度目标考评、综治考评和文明创建等方面的评优评先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