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涟源市蓝田街道全面部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
善蓝田城区空气和环境卫生质量,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及发生人员伤亡事故,进一步巩固“两创”成果,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、安全环境的迫切需求,努力打造宜居、宜业的良好环境,根据国务院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涟源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。近日,蓝田街道组织全体机关及村(社区)干部、组长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升温大会,全面部署“禁燃”工作。城区禁燃将从2017年1月1日零时正式开始实施,届时,城区将全面实施禁燃。
办事处主任梅雄飞强调,禁燃工作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,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,有利于推进城市建设。大家要深刻认识做好禁燃工作的重要性、必要性和艰巨性,把握关键环节,打好禁燃工作攻坚战和持久战,为建设生态、宜居、文明、幸福新涟源作出积极贡献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