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惊呆,你见过1500件烟花爆竹同时燃放吗?
今天上午,潼南区公安局治安大队销毁了国庆以来收缴的1500件非法烟花爆竹。

据介绍,国庆以来,潼南公安共查获了七起非法运输、储存的烟花爆竹案件,共计3560余件伪劣烟花,价值超过百万元。被查获的烟花爆竹中有各式礼花、鞭炮等,包装艳丽,虽然外观和市面上销售的正规烟花相似,却全部是非法产品。由于数量巨大,所有查获的伪劣产品将会在本周内分三批进行销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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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:
1、对未经许可生产、经营烟花爆竹制品,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、烟火药、引火线的,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、经营活动,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没收非法生产、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。
2、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,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。
3、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运输烟花爆竹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