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花爆竹燃放注意事项
(一) 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;小型烟花燃放时观众要远离10米,大型烟花燃放时观众要远离100至200米。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:
①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,严禁在繁华街道、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、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。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的安全规定;
②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。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,若确需手持燃放时,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,底部不要朝掌心,点火后,将手臂伸直,烟花火口朝上,尾部朝地,对空发射。禁止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;
③喷花类、小礼花类、组合类烟花燃放时,平放地面固牢,燃放中不得出现倒筒现象,点燃引线人即离开;
④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,必须注意周围环境,放置平整地面,点燃引线后,离开观赏,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,手提线头或用小竹杆吊住棉线,点燃后向前伸,身体勿近烟花。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,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壁或木板上,用手转动烟花,能旋转的好,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;
⑤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;
⑥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,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,双响炮应直竖地面,不得横放;
(二) 烟花燃放20至30分钟后,戴上手套用铁夹将烟花空筒和残渣清理掉;
(三) 万一出现异常情况,如熄火现象,千万不要再点火,更不许伸头、用眼睛靠近观看,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,停止燃放其它产品,等明确原因,再行处理,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;
(四) 点燃方式:明确点火部位,采用烟或香点,侧身点燃后(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),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。点烟花时,要用香支点燃,不要用明火点燃;
(五) 不能向人群、车辆、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;不能在建筑物内、屋顶、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;
(六) 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、清醒的头脑,思想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,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产品。未成年人不能单独燃放,需由成年人陪同;
(七) 大家不要在绿地、加油站、仓库等附近燃放烟花爆竹,以免发生危险,造成重大损失;
(八) 不要在阳台上堆放杂物,因为它们容易被烟花爆竹的“飞火”引燃;
(九) 文物保护单位,车站、机场等交通枢纽;油气罐、站等易燃、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;输、变电站设施,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敬老院,山林、苗圃等重点防火区;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市和区、县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