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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政府关停爆竹企业 合肥中院判违法

据《瞭望》新闻周刊报道,安徽省2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联名状告省政府,事件引发各方关注。

24家企业之一的安徽翔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喻本胜说,状告省政府是因为“一纸文件”让多年努力瞬间化为泡影。

喻本胜口中的“一纸文件”,是指2013年12月27日,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署名的第45号文件——《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意见的通知》(下称“45号通知”)。该通知要求全省75家烟花爆竹企业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关闭。

2015年4月20日,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,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虽然属于产业政策调整范畴,但调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能因此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。“确认安徽省政府作出45号通知行为违法。”

5月8日,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行政上诉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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